连续两年财务造假!一A股公司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7 18:40:00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7日,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瑞斯康达)公告,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瑞斯康达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瑞斯康达称,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2023年9月证监会对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瑞斯康达主要在全光网络、交换路由、云网安融合、无线通信、边缘计算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

2022年,瑞斯康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3年,证监会公布对瑞斯康达的调查结果。

经查明,2018年起,瑞斯康达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

瑞斯康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上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3.5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3.2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2.82%;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8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31%。

综上,2023年9月,证监会对瑞斯康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月杰、朱春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50万~80万元罚款。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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